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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当前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30 19:50:48  浏览:810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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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当前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


关于印发《当前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委管国家局
为加强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的资金投向,促进结构调整,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当前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与改组的任务,国家经贸委组织编制了《当前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重点》。
《当前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重点》是国家投资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排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依据。今后,国家经贸委将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及时调整、发布《当前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重点》。请各地方、各部门认真按照《当前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重点》提出的投资原
则和主要内容,指导企业、金融机构安排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第一部分 投资原则
当前,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准投资方向,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增强企业竞争力,为国民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投资导向目录和投资重点,以及国家有关政策。
二、除少数属于提高技术水平、产品升级又有市场的项目之外,不安排新的工业建设项目。
三、重点支持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优先安排好在建项目特别是当年竣工投产项目。技术改造要防止单纯扩大生产能力,制止重复建设。
四、坚持“择优扶强”,搞好“三改一加强”,围绕实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目标,支持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
五、继续围绕“质量、品种、效益”,增加技术含量,加快以提高质量、增加品种、节能降耗、防治污染为主的产品升级换代改造,增加有效供给,扩大出口。
六、坚持技术进步的方向,不断增强企业自我创新和改造能力,在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搞好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自主开发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增强产品竞争力。
七、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并完善科学决策及监管体系,加强对各类资金特别是股票等直接融资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质量和水平。

第二部分 重点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内容
一、钢铁工业
钢铁工业要实施总量控制,加速结构调整,制止重复建设。当前投资重点是:提高产品质量,发展适销对路的高附加值产品,节能降耗,降低成本,推广应用新技术,改善环境,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具体如下:
1、发展关键钢材品种
——汽车用热轧板、冷轧板、镀锌板,采用真空脱气精炼,增加轧机板型控制,改善镀锌厚度等手段,结合技术开发,生产高质量的产品
——冷轧硅钢片,引进国外先进的硅钢片生产技术,对热处理线和冷轧机进行改造,提高冷轧硅钢片质量,降低成本,为淘汰热轧硅钢片创造条件
——冷轧不锈钢板,改造冶炼和炉外精炼,增加连铸,改造热连轧,引进光亮退火线等措施,提高不锈钢板质量
——轴承钢、齿轮钢、模具钢、钎具钢,通过采用超高功率电炉、炉外精炼、连铸、高精度连轧机“四位一体”的系统改造,提高产品质量
——石油用管和高压锅炉管,对石油套管的管加工等工序进行改造
2、优化工艺,淘汰落后设备
——淘汰平炉,改造为转炉或电炉,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理顺工艺结构
——小型、线材轧机连轧改造,型线材轧机国产化
在钢产量50万吨以上的大中型钢铁企业中择优进行改造,将落后的多火成材轧机改造为连续或半连续轧机。普钢厂改造的主体设备必须采用国产设备。
——连铸机高效化和大型连铸机的改造
开发新型保护渣,改造现有铸机的结晶器和拉矫机,采用二次冷却动态自控等综合技术,提高连铸机的拉速和质量。在特大型联合企业淘汰模铸,改造为大型连铸机。
3、推广应用新技术
——高炉喷煤,重点是1000立方米以上高炉的喷煤改造
——溅渣护炉
重点抓好50吨以上转炉溅渣护炉技术的推广应用。
——球团烧结,对现有烧结机的制粒系统进行改造
——干法熄焦
在重点钢铁企业中采用干法熄焦技术,改造现有焦炉的熄焦系统,减少环境污染。
4、加强环境保护和综合利用
——转炉煤气回收与利用
——高炉顶压压差发电
重点抓好大型高炉压差发电机组的改造。
——钢铁厂总排水综合利用
二、有色金属工业
有色金属工业要优化资产结构,提高效益。当前投资重点是:冶炼企业节能降耗、治理环境、综合利用,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种,扩大出口。具体如下:
1、冶炼企业节能降耗、治理环境、综合利用
——铜冶炼企业改造
采用富氧熔池技术和硫酸系统双转双吸工艺,对我国重点铜冶炼企业进行改造,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改善环境,节能降耗。
——氧化铝节能改造
采用熔出罐和间接加热等技术,对现有氧化铝厂进行节能降耗改造。
——电解铝大型预焙槽改造和铝电联营
结合环保和淘汰落后的自焙槽电解工艺,对有条件的大型电解铝企业和有电源资源优势的地区,进行预焙槽电解铝改造,改善环境,降低能耗。
——铅冶炼企业改造
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集中改造现有大型铅冶炼厂;条件较好的中型铅冶炼厂,推广国内开发的氧气底吹熔池熔炼-鼓风炉还原炼铅技术进行改造。
2、提高短缺产品质量,扩大出口
——高精度铝板带、铝箔
引进国外热连轧机和高精度冷轧机,对铝板带和铝箔重点生产厂家进行改造,减少易拉罐板、铝箔特别是烟箔的大量进口。
——稀土产品深加工
——钽、铌、钛等稀有金属
三、石油和化学工业
石油和化学工业要围绕市场需求,调控油品总量,调整产品结构。当前投资重点是:提高产品质量,发展短缺品种,增加适销对路的高附加值产品,节能降耗,降低成本,推广应用新技术,改善环境,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具体如下:
1、发展含硫原油加工技术
不再增加加工进口低硫原油和国内原油的一次加工能力。在炼制进口含硫原油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进行加工含硫原油的技术改造。
2、增加石化产品品种
——淘汰70号汽油,生产90号以上车用汽油,实现汽油无铅化
——增加聚乙烯、聚丙烯等合成材料规格品种
3、发展适销对路化工新品种
——高浓度磷复肥
增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及氮磷钾复合肥等高浓度磷复肥新品种,提高国内磷氮比例及肥料复合化率。
——钾肥、无氯钾肥
——子午线轮胎
提高轮胎行业子午线轮胎的比重。全钢载重子午胎主要发展低断面无内胎品种,半钢子午胎发展重点是65、60系列H级、V级新品种。
——新品种农药
加快高效、安全、低污染的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新品种的开发。
——高档染颜料及中间体和专用精细化工产品
4、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
——中型合成氨节能降耗改造
采用耐硫变换、新型炉篦、节能型氨合成塔内件等新工艺、新设备,对中型合成氨生产装置进行节能、降耗改造。
——氯产品及配套改造
对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等有机氯产品进行增加规格牌号、提高质量的技术改造。
——磷石膏、碱渣等综合利用
四、建材工业
建材工业要注重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当前投资重点是:提高产品质量,发展适销对路的产品,节能降耗,降低成本,推广应用新技术,改善环境,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具体如下:
1、推广干法生产技术,提高产品质量,改善水泥工业结构
——采用先进的窑外分解生产、窑尾余热发电、高效除尘等技术和设备,在严格控制总量的前提条件下,对水泥企业实施新型干法日产2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改造,提高新型干法旋窑水泥比重,降低综合能耗和粉尘排放
——在加大淘汰力度的同时将一部分条件较好的小水泥生产企业改造成散装水泥站、粉磨站或生产特种水泥和水泥制品
2、发展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
——采用成熟的真空蒸养技术和设备,加快加气混凝土、混凝土砌块等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利用粉煤灰、煤矸石或其它工业废渣生产新型建材
——采用先进的挤拉技术、多角焊接和门窗五金件生产技术和设备,对塑钢型材和门窗生产企业实施以增加品种、提高产品档次和规格、型号、花色等的改造,实现规模化配套经营
——提高国产高档卫生陶瓷和配套五金件的比例,选择部分重点陶瓷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进行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改造
3、采用新技术,发展无机非金属新材料
——采用先进的池窑拉丝生产技术,淘汰坩锅工艺,对重点玻纤企业进行改造,提高池窑玻纤比例,满足国内电子、玻钢、建筑领域对优质玻纤的需求
五、医药工业
医药工业要实施总量控制,促进结构调整。当前投资重点是:发展临床需要的新型适用产品,引进先进技术与装备,提高老产品的技术经济指标,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增强国际竞争能力。具体如下:
1、发展新型、高附加值的医药产品
——国家一类创新药苯芴醇(抗虐疾药)、8907抗生素等
——新型抗癌药物紫杉醇、抗肿瘤坏死因子、乌比美司等
——生物工程技术药品与试剂包括骨碱性磷酸酶试剂、幽门螺旋杆菌诊断试剂、骨形态发生蛋白、重组葡激酶、Υ干扰素等
2、增加药品生产紧缺的重要中间体克拉维酸(棒酸)、6-APA、7-ACA、7-ADCA、对羟基苯甘氨酸、头孢侧链等
3、引进关键技术与设备,提高产品的技术水平
——万乃洛韦、头孢系列产品、泰乐菌素、氟康唑、磷霉素、四环素、红霉素及其衍生物等抗生素
——眼科用人工晶体
六、煤炭工业
煤炭工业要整顿生产秩序,做好控制总量和关井压产工作。当前投资重点是:进行高产高效矿井改造,提高商品煤质量。具体如下:
1、高产高效矿井改造
——综采综掘改造
根据不同煤层条件,采用综采、高档普采等先进的采煤工艺,提高生产安全性和矿井采煤效率。
——矿井运输系统改造
2、增加商品煤品种
——煤炭洗选设备改造
采用跳汰重介、加压过滤、微泡浮选等先进工艺技术,对选煤厂的工艺、设备进行以提高煤质(降灰、降硫)、增加效益为目的的技术改造。
——动力配煤
七、电力工业
针对目前大部分电网电力供需形势趋缓,发电量增长较低的情况,当前投资重点是:优化电源结构,加强节能环保,强化电网改造。具体如下:
1、优化电源结构
——以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电网安全及节能降耗为目标,进行老机组替代改造,原则上做到等容替代,新机组煤耗降到350克/千瓦时以下
2、加强环境保护及节能降耗
——以解决城市环境污染、提高机组热效率为重点的热电联产机组改造
——以降低机组能耗为重点,改造20万千瓦机组汽轮机通流部分
八、机械工业
机械工业要加快结构调整,发展适销对路产品,扩大市场占有率。当前投资重点是:促进主要机械产品的升级换代,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扩大出口。具体如下:
1、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产品升级换代
——发展100兆瓦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600兆瓦以上超临界火电机组、100兆瓦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为三峡工程建设配套的700兆瓦大型水电机组辅机、3万立方米以上大型空分设备
——发展100-300兆瓦燃煤电站烟气脱硫成套设备、智能化低压电器、配电自动化系统
——提高80-160马力轮式拖拉机的产品档次
——发展经济适用的20-40马力半喂入式水稻联合收割机、玉米联合收割机、粮食烘干设备、农副产品深加工设备以及配套的动力设备等
——发展轿车轴承、高速铁路客车轴承、数控机床精密轴承及低噪声滚动轴承
——提高液压、气动产品的铸件、关键元件和系统的制造、设计、清洗、试验水平
——发展智能化仪表和大型成套设备仪器控制系统及大型科学仪器、环保成套仪器及系统等
——发展高效、大型、精密、专用、数控机床及数控系统
2、改善工艺,提高产品质量
——改善500千伏变压器、高压开关的工艺条件,提高产品的可靠性
——完善500万吨石油炼厂、200万吨加氢精制、加氢裂化、30万吨合成氨、30-60万吨乙烯等大型石油化工装置中容器、塔、透平压缩机等关键设备的设计制造条件,提高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水平;提高每日25万吨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备技术档次
3、提高企业竞争力,扩大机械产品出口
——促进船舶、飞机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工具、成套装备等重点机械产品的出口
4、汽车
严格按照国家汽车产业政策要求,在国家定点和规划范围内促进汽车产品结构、技术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
——提高关键零部件质量,增加产品品种
重点支持自动变速箱、制动防抱死装置(ABS)等关键汽车零部件。
——增加大中型客车及专用车品种,提高产品技术水平
重点支持城市低地板客车、集装箱半挂车等产品。
——提高中型载货车质量,增加产品品种,扩大出口
——增加轿车新品种,提高质量
——增加发动机品种,提高产品技术水平
九、信息产业
信息产业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当前投资重点是:发展高技术产品,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推动新技术应用。具体如下:
1、优化工艺,发展新产品
——重点支持拥有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的移动交换机、基站以及移动电话机等产品的发展,并达到经济规模
2、提高技术开发能力,促进产品升级换代
——促进微型计算机向多媒体化和网络化方向发展,推动大型企业集团的形成,提高生产集中度
——促进数字程控交换机向宽带化方向发展
——新一代数字化音视频产品
发展数字电视产品、彩色大屏幕投影电视产品。
——新一代片式电阻、片式电容、片式电位器、光电器件等新型电子元器件
3、支持软件的开发和应用
——应用软件
重点抓好CAD/CAM软件、工业控制软件、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信息服务软件、金融和财税软件、多媒体软件的改造。
——支撑软件
重点抓好计算机工具软件、数据管理系统、中文信息处理软件、网络通信软件的开发和应用。
4、提高企业竞争力,扩大电子产品出口
围绕扩大计算机部件、通信设备(交换机、高档电话机等)、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的出口,支持重点企业改善工艺条件。
十、轻工业
轻工行业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和国际市场,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当前投资重点是:防止重复建设,发展关键品种,调整产品结构,扩大出口创汇,发展规模经济,提高生产集中度,节能降耗,综合利用资源,防止污染,治理环境。具体如下:
1、造纸
——采用高速、宽幅造纸机,发展高档彩色胶印新闻纸、书刊纸、包装纸板等关键纸种,促进产品向薄型化、多品种、上质量、上档次方向发展
——改进工艺技术,改善原料结构,提高木浆和废纸浆的比例,重点改造制浆和漂白技术设备,采用氧脱木素、低能耗蒸煮和低氯或无氯漂白技术,提高纸浆的强度、得率、白度,提高纸浆质量
——提高生产集中度,支持骨干企业技术改造
2、家用电器
——采用变频控制技术、模糊逻辑控制技术,改造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等骨干企业,提高产品档次和生产集中度。加速产品升级,达到国际安全标准,进入国际高档家电市场
——按照国际要求,进行无氟替代。重点抓好电冰箱和空调器压缩机的无氟化改造,以产顶进
3、日用化工
——采用生物技术,微生物表面活性剂以及油脂酶法水解技术、浓缩化技术和新型配方技术等,发展优质、高效、环保型洗涤产品
——提高碱性电池比例,替代含汞电池,开发镍氢电池和锂离子电池。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和产品防漏性能等,减少污染,推动原电池产品升级换代
4、塑料
——采用国外先进的双螺杆挤出技术、同步拉伸技术等,发展高阻隔塑料包装薄膜材料,形成规模经济
——发展农地膜和微滴灌节水材料等农用塑料产品,支持多功能、耐老化、易回收、降解型农地膜,提高功能膜比例
5、陶瓷
——采用等静压成型、压力注浆等先进技术设备,推广高效节能窑炉及釉下、釉中彩装饰技术,同时调整燃料结构和彩烤工艺,提高日用陶瓷产品档次和平均单件换汇率,扩大出口创汇
——引进国外先进的成型设备和技术,开发生产蜂窝陶瓷、高效水龙头密封片、纺织行业用陶瓷配件等高技术陶瓷产品
十一、纺织工业
纺织工业要坚持压锭、减员、扭亏的总体目标,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当前投资重点是:选择纺织行业中关联度强、影响大的棉纺织、毛纺、印染、化纤及纺机作为重点,立足于存量资产的优化重组,以纺织面料为突破口,采用先进技术与装备,提高产品质量、档
次,增加花色品种,顶替进口,扩大出口,提高效益,实现产业升级。具体如下:
1、发展高档服装面料,顶替进口,扩大出口
——采用清钢联、精梳机、自动络筒机和无梭织机等先进设备,改造棉纺织行业重点企业,提高无结头纱、精梳纱、无梭布的比重和新产品开发能力
——采用国际先进的毛纺织染整工艺、技术和装备,改造毛纺织行业骨干企业,调整产品结构,生产高档精毛纺产品
——采用高档纯棉织物印染后整理技术,解决色差、纬斜、缩水及手感差等问题;采用混纺、交织一步法染整新技术,提高多种纤维混纺、交织面料染整质量;采用碱减量及超柔、水洗、表面效应等技术,提高化纤面料的仿真效果;采用国外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提高真丝、麻类等
特种天然纤维织物的高档化印染后整理水平
——采用直接纺、连续纺生产技术和装备改造传统工艺,降低化纤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采用复合、改性、多组份等纤维生产技术,发展差别化、功能化纤维;发展以化纤原料为主的产业用与装饰用纺织品
2、中心城市纺织压锭改造试点
——结合压缩棉纺、毛纺落后生产能力,支持中心城市纺织行业整体压锭与改革重组相配套的技术改造,促进国有资产向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集中,形成一批结构优化、经济规模合理、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
3、提高纺织装备水平
——结合对国外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的消化吸收,提高“两机”(自动络筒机、无梭织机)配套零部件、新型染整设备、化纤纺丝及产业用纺织品关键设备的国产化水平
十二、烟草工业
烟草工业要坚持总量平衡,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狠抓基础,稳中求进。当前投资重点是:严格控制总量,改进生产工艺,调整原料结构,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卷烟品质,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具体如下:
1、打叶复烤工艺技术
——采用打叶复烤工艺、技术,淘汰挂杆复烤生产工艺,对烟叶复烤企业进行改造,提高烤烟品质,减少造碎损失,改善烟厂劳动环境,降低能耗
2、膨胀烟丝工艺技术
——采用二氧化碳法膨胀烟丝工艺、技术,逐步淘汰氟里昂膨胀烟丝,提高卷烟品质,减少烟丝用量,降低卷烟焦油含量,满足环保要求
3、烟草薄片工艺技术
——改造国产辊压法烟草薄片工艺技术;引进和改造稠浆法烟草薄片生产线;引进造纸法烟草薄片生产线。合理利用烟叶资源,降低烟叶消耗,改善卷烟品质,降低卷烟焦油含量
十三、流通业
流通业要积极推进流通体制改革,促进商业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当前投资重点是:在加强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发展连锁、代理、配送等新型流通方式,积极开拓农村市场,加大商品流通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商品流通市场体系,实现流通产业现代化。具体如下:
1、商品流通基础设施技术改造试点
——以国有流通企业现有流通基础设施为基础,完善物流设施、信息网络及管理系统,发展便民连锁店、专业连锁店、大型超市连锁店及其配送中心;发展钢材、汽车、煤炭、机电、建材等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和农副产品、日用工业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
2、农村市场试点
——支持城乡一体化的农村消费品市场和农用生产资料市场的建设



1999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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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9年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9年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税函〔2009〕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要求,不断深化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切实做好2009年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现将《2009年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三月九日 
    
  2009年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2009年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新时期税收工作主题,以"服务税收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政府采购"为中心任务,坚持依法采购,严格目录执行,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落实;坚持依预算依计划采购,规范工作流程,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政府采购专人专岗等组织体系建设;坚持严格程序采购,积极探索和完善适合国税系统特点的采购工作模式,强化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积极推动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全面深入发展。

  一、坚持依法采购,严格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执行

  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2009-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目录》),按照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中央预算单位2009-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本部门的落实方案,坚持实行总局和省局两级集中采购,对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不得越权委托社会中介机构采购,不得越权下放集中采购权限;严格执行公开招标标准,合理确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加强对分散采购项目的规范管理,依法强化和扩大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稳步提高集中采购规模,切实做到应采尽采。

  二、强化组织体系建设,有效实施政府采购岗位责任制

  各级国税机关要严格按照2008年国家税务局系统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21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592号)要求,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关于"单独设立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或归口财务部门管理"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强本部门政府采购专人专岗、重点工作环节 "四个相分离"等强化制约和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健全岗位责任制,加强和完善组织体系建设,逐步使"多头采购、多头管理"等现象得到有效抑制。

  各省国税局在机构改革中,应着力抓好政府采购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按照四个政府采购岗位的要求,积极充实政府采购人员力量,理顺岗位职责,做到专人专岗;地市国税局应当按照税务总局关于政府采购岗位责任制度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配备1-2名政府采购专职工作人员,确保岗位职责和采购环节之间的相互协作配合和有效制约,确保《政府采购法》的深入贯彻。

  三、深化整改落实,积极探索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制度

  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阶段要求,继续加强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各级国税部门要结合2008年中央四部委在全国开展的政府采购执法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措施,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结合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有效解决办法,确保问题的妥善解决和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实。

  各级国税部门要注意认真总结依法采购的工作经验,注重分析专项检查中的实质性问题,注重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制度建设,注重实效,加强对《政府采购法》执行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规律,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合国税系统特点的专项检查制度,促进专项检查工作经常化和制度化。税务总局将适时对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进行抽查和经验交流。

  四、完善协议供货制度,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

  2009年在实行现有协议供货的基础上,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将根据项目特点和系统采购需要,积极研究扩大协议供货范围,进一步加强对协议供货软件的升级、完善,以及培训和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协议供货软件的作用,努力提高协议供货采购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各级国税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税务局系统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和计算机、汽车、办公用品等各类协议供货的有关操作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有效掌握二次竞价、二次竞标等各种方法,注重在工作中提高和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三公"原则、竞争理念以及价格竞争机制的作用,确保采购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有效维护。

  五、规范采购程序,做好重大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

  各级国税机关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程序,认真组织金税三期等重大项目采购实施工作,注重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和项目需求,妥善做好法定程序和内部操作层面间的有效衔接,确保采购程序、采购行为合法、合理,确保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和落实。

  认真做好地震灾区重建、中央扩大内需重大决策等涉及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以及相关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做好金税三期工程建设、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重大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六、加强实施计划管理,细化信息统计分析利用

  根据《目录》项目调整要求,税务总局将适时调整和修改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表和编报软件,统一项目,统一口径,统一格式。各级国税部门要提高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表质量,加强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管理和执行力度;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要求和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信息统计报表的编报汇总工作,严禁漏统漏报、重复统计等现象的发生;要继续加强实施计划和信息统计比对分析,以及信息统计数据的分析利用工作,为本部门和系统政府采购科学分析和科学决策提供有效数据,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和信息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

  七、严格进口产品审批,加大节能环保政策落实

  坚持政府采购服务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严格执行进口产品采购审批管理规定。各级国税部门凡采购进口产品,应按规定及时提交进口产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协助税务总局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并认真按照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批复意见组织实施采购。未经财政部批准,不得采购进口产品。

  各级国税部门要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节能、环保等政策规定,加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环保产品的工作力度。

  八、坚持制度体系建设,强化政府采购基础管理

  继续加强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各级国税部门要在政府采购执法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本部门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议、采购工作组会议,以及项目开标、评标工作、合同执行、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及相关配套规章制度的业务学习,正确理解并注意做好现有管理和工作制度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之间的有效衔接,确保各项管理和工作制度合法有效。

  九、扩大宣传培训,加强对系统工作调研和业务指导

  认真落实税务总局2008年第57次局领导专题会议精神,将《政府采购法》作为国税系统司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普法必备课程,积极宣传和普及政府采购法律知识。税务总局今年将加大政府采购培训工作力度,继续举办省国税局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和协议供货软件推广培训班,利用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认真做好税务总局机关和系统国税局各级领导干部的政府采购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和全体干部的政府采购工作水平。

  各级国税部门要加大对本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调查研究、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等工作力度,积极研究和摸索分层次、分类别、分专题的培训模式,进一步全面提升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加强对系统政府采购业务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各级国税部门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能力和工作水平。

  十、加强政府采购风险防范,促进政府采购廉政建设

  积极探索和加大政府采购源头管理,注重政府采购风险防范;加强程序管理,注意总结工作规律,提升和规范项目及工作操作流程;加强制度管理,注重不断完善和细化部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政府采购风险防范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手段,加强政府采购社会综合性监督管理,强化部门职责监督管理,以及重点采购环节的相互制约和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和建立政府采购风险应急预案管理,努力防范,有效规避,积极应对政府采购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质疑、投诉、检查以及流标、废标等工作风险,实现政府采购风险防范与廉政建设的有机结合,有效从源头,从管理等各个环节加强政府采购廉政建设。

  各级国税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和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落实“一岗两责”制度,做到反腐倡廉工作和采购业务工作同时布置、同时计划、狠抓落实。国税系统各级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廉洁自律,恪守政府采购职业道德,严格"四个执行",不断完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和政府采购监督制约体系建设,增强政府采购工作中的拒腐防变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顾全大局、服务中心、政治合格、业务娴熟、作风优良、高效廉洁的政府采购专业队伍,为国家税收事业贡献力量。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峨眉山 - 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乐山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乐山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妥善解决城乡贫困居民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发〔2007〕9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制度的意见》(川办发〔2011〕18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乐山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临时救助主要是指政府对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生活救助的制度。

  第三条 临时救助的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二)非定期、非定量、救急救难;

  (三)及时、适度,公开、公平、公正;

  (四)政府救助、社会互助、家庭保障相结合;

  (五)与其他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相衔接。

  第四条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临时救助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针对困难家庭的特殊情况和维持当前基本生活的需要,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救助方式、救助数额,协调安排有关社会专项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政策衔接配套,切实做好临时救助工作。

  第五条 市、县民政部门是政府临时救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具体临时救助工作程序的制定、执行,履行综合管理、协调服务职能。

  财政、审计和监察等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临时救助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临时救助的受理、审核和家庭生活状况调查工作。

  第六条 因区域性水灾、旱灾、风雹灾等自然灾害,以级较大范围环境污染、破坏性灾害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社会性灾害的救助,属于国家专项救助范围,不适应本办法。


  第二章 临时救助的范围及标准


  第七条 救助范围:

  (一)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救助制度覆盖之外,因突发性或临时性等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重点是低保边缘家庭;

  (二)对已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其他专项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

  (三)当地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应予救助的家庭。

  第八条 对下列人员,不予实施临时生活救助:

  (一)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

  (二)因打架斗殴、交通肇事、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

  (三)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活动的;

  (四)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情况、出具虚假证明的;

  (五)无理取闹或谩骂、侮辱、威胁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

  (六)赡(抚、扶)养人具有赡(抚、扶)养能力,而不履行赡(抚、扶)养义务的;

  (七)当地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不予救助人员。

  第九条 临时生活救助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以及救助内容、救助种类、困难群众劳动能力、困难程度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合理确定,也可参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给予一定数量的生活救助。救助标准随着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

  临时生活救助属于一次性救助,原则上一年之内不得重复救助。


  第三章 临时救助的申请、审核、审批和发放


  第十条 申请享受临时救助的家庭,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到户籍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其委托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申请享受临时生活救助的家庭,需填写《乐山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审批表》,并提交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户籍证明以及民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村(居)委会受民政部门委托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开展入户调查、收入核定和民主评议等工作,并在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临时生活救助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二)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村(居)民委员会上报的临时救助申请材料后,应对村(居)委会初审意见和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张榜公示7天。对初审情况有异议的要入户调查,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及时退回补充材料。对符合临时生活救助条件的,经办人和主管领导要在临时生活救助申请审核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提出救助金额建议,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三)审批。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审核意见进行抽查和复核。对符合临时生活救助条件的,及时作出审批意见,并将审批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布。对不符合临时生活救助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组织发放。临时生活救助的形式一般以现金救助为主,具备条件的地方,由民政部门或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发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必要时也可以与现金等价的物资实施救助,即通过"慈善超市"、"爱心超市"等渠道,发放米、面、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为及时快捷实施救助,对申请对象所需救助资金在一定额度内、且需求紧急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可直接审批或授权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并及时发放救助资金,但应补办申请审批手续。


  第四章 资金来源与使用管理


  第十二条 临时生活救助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捐助为辅。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合理安排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工作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群众广泛参与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临时生活救助提供捐助。

  第十三条 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财政社保专户下设立临时生活救助资金专账,用于办理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的汇集、核拨、支付等业务。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要设立临时生活救助资金专账,用于办理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的核拨、支付和发放业务,并建立临时生活救助明细台账。监察、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审计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发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要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县(市、区)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公开临时救助制度的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程序,公布临时救助对象及发放情况,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临时救助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追回救助款物;未退回救助款物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受理其社会救助申请。对于骗取临时救助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管理审批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违规办理临时救助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区(市、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审批表户主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身份证号码 救助对象类别
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 乡镇(街道 ) 村(居)委会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家庭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原因
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意见

  

  经办人: 主管领导: (公章)
村(社区)电话: 年 月 日
申请人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经办人: 主管领导: (公章)


  乡镇(街道)电话: 年 月 日
区(市、县)民政局审批意见

  经审核同意给予 同志临时生活救助金 元。

  

  (大写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 )


  经办人: 主管领导 : (公章)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三份〔乡镇(街道)一份;区、市、县民政局财务室、救助科(股)各一份〕
索 取 号 008550031/201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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